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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加强对新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新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指派专人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基层党委(党总支)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审查、保管工作。

2.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

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少者暂不接收,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3.档案审查内容

(1)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审批预备党员资格;是否在学习、工作单位培养发展;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信息是否与材料信息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4.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新生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联系,查明原因,并请其出具相关补充材料或书面证明。如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请将其党员档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一律不予承认。未经组织部同意,不得将新生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寄回原所在党组织。

5.认真填写统计表格

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14级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表》(附件一)、《2014级学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二)、《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附件三),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材料于9月26前报明德楼A座408房间,电子版请同时发至zzk@sdu.edu.cn

6.集中办理介绍信接转手续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将审查合格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后,于9月26日前持介绍信(第二联)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介绍信回执联(第三联)由各基层党组织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7.及时做好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请各单位党内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在10月中旬前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本单位信息。

其中,属于校外转入的,录入信息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山东大学党员党组织信息库指标解释》(附件四)中的“三、人员管理信息录入维护标准——(一)党员”部分;留在本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维护其基本信息(如个人身份、隶属组织、主要任职单位)、工作岗位信息集(如工作岗位、岗位开始日期)、学历信息集、学位信息集等;属于校内跨单位转移的,学校已将这部分党员转入新党组织,请各单位再根据这部分人员实际情况对其基本信息、工作岗位信息集、学历信息集、学位信息集等进行维护。

二、新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1.安排好入学后的第一堂党课

各有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给新生党员讲一堂党课。通过介绍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单位党建工作、学生党建特色、身边的模范党员等方面的情况,使新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作为一名学生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学习和实践锻炼中创先争优,争当表率。

2.组织参加党校的一期培训

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为加强新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各有关基层党组织要安排他们在一年内参加一期党校组织的党的知识的系统培训,并要求在培训结束后向党组织递交一份思想汇报。

3.搭建好新生党员的服务平台

各有关基层党组织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通过给新生党员分派一定工作任务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搭建新生党员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活动平台,使他们在服务中锻炼,在锻炼中成长,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

4.配好新生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

各有关基层党组织要指派党性觉悟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新生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及时了解新生预备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表现情况,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取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单位实际和专业特点,组织新生党员参加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党组织生活和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服务中锻炼,在奉献中成长,切实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入党。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本单位开展新生党员教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并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关活动信息请报送至组织科信箱zzk@sdu.edu.cn

附件:

1.《2014级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表》

2.《2014级学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

4.《山东大学党员党组织信息库指标解释》

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