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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大学学生第十四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暨2014年宿舍文化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培养大学生健康人格,提升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发挥学生公寓育人阵地的作用,创新我校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营造一个富有和谐、艺术、活力、青春氛围的生活环境,坚持立德树人,结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山东大学学生第十四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暨2014年宿舍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服务学生发展,激励学生成才;塑造幸福人生,建设和谐家园。

二、活动安排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与宿舍文化节将于4月3日举行启动仪式(参会人员、时间、地点见附件一),主要活动安排在4、5月份进行。具体日程如下:

(一)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安排

(1)4月3日

心理健康讲座活动

(2)4月9日—4月29日

各校区心理咨询室开放日活动

(3)4月16日—4月25日

各校区主题心理剧比赛

(4)4月16日—4月27日

各校区趣味心理运动会活动

(5)4月3日-4月27日

“汇聚能量,共话幸福”研究生心理沙龙活动

(6)4月3日-4月27日

心理剧短片DV大赛

(7)4月3日-4月27日

大学生心理微博原创大赛

(8)各学院开展的特色活动

(二)宿舍文化节活动安排

本次宿舍文化节主要活动有:文明宿舍评比、宿舍文化征文比赛、“我心目中的好阿姨”评选、门上窗设计大赛及宿舍文化节海报展、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大赛、公益广告设计大赛、趣味体育健身活动、棋王棋后争霸赛、宿舍原创作品大赛等。

第一阶段:4月3日至5月3日,学院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5月15日前,学院将活动总结、评选结果及推荐作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限报3项)报送相关承办单位。

第三阶段:5月25日前,由学校及承办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复评,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

上述活动的承办单位及具体活动方案,请参考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我校本年度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备,严密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这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与宿舍文化节活动中来,各学院应保证学生参与面和受益度。

(二)活动承办单位紧紧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与宿舍文化节的总体设计,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就活动方案、经费需求、学生便捷、效果预测等方面进行积极沟通,提出活动具体安排,确保活动在学生成长、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三)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与宿舍文化节优秀作品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出品位高雅、内涵丰富的优秀作品。学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的评选。所有参赛作品不再退还。

(四)活动期间,学院也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与本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与宿舍文化节活动主题相关的其他活动。

(五)学校拟于6月上旬,对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与宿舍文化节活动进行总结,作为年度考核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届时学校还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学生就业与发展指导服务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

1、 山东大学学生第十四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方案.docx

2、 山东大学学生2014年宿舍文化节方案.doc

3、 第十四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暨2014年宿舍文化节启动仪式参会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