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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中心】:关于学生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3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学生医保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手续的办理

1、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学生参保的时间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并缴纳保费,以确保我校学生门诊、住院就医能即时结算,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2、请各单位注意,家在济南、原高中已加入过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未续费的同学,也需要随我校加入医疗保险。医保卡仍使用原来高中办的医保卡,社保局不再为这部分同学重复制卡。

二、续保期间门诊费的报销与结算

根据济南市社保局的规定,每年的9月---10月为学生医保入保续费期,在此期间,学生医保系统中老生参保状态显示为未交费状态(灰名单),新生、老生无论住院还是门诊就医,都无法实现医保即时结算,为此,在续保期间,在校医院或校外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仍然实行先全额缴费、再集中报销的方式。

1、校医院门诊就医时,必须用校园卡挂号、缴费,留存好所有发票,待我校完成入保缴费手续后,再带齐校园卡、医保卡、所有发票到校医院报销,具体报销方法、时间再行通知。

2、经校医院转诊或急诊在校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同学,除转诊或急诊证明、发票、病历外,必须要费用清单,请同学们在校外就医时一定索要,所有材料齐全才可再报销。

三、续保期间住院费的报销与结算

根据济南市医保局的规定,在入保续费期,学生在校医院或济南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先全额缴纳押金,出院时进行挂账(如遇到问题,请拨打济南市社保局电话咨询:80698601),待我校完成续保缴费手续后,再去结账(直接减免医保报销部分)。

四、医保卡

尚有部分单位的学生医保卡至今未领取,现2012级学生医保卡已到我校,请学生抓紧领取。各批次医保卡的信息表请到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网站(www.ygc.sdu.edu.cn)“学生保险”栏目有关通知中查询下载。

五、 医保卡补办地址及电话

学生医保卡丢失或损坏的,可到建设银行经七路支行补办。

补办地址:经七路386号(人民银行西临、汇统大厦东临、房金大厦一楼)乘102、K96、6、K92路公交车道小纬六路站下车、路南。

咨询电话:银行电话:87905912 社保局电话:80698603

六、 毕业生医保停保销卡

为提高办事效率,济南市社保局在听取用人单位和驻济高校的意见后,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研发改进系统,在目前职工网上申报系统原功能的基础上,升级增加了“居民停保销卡”功能。现在济南就业的驻济高校毕业生,不用再到济南市社保局办理居民医保停保销卡手续了。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在“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大学生医保减员手续后,为新入职的大学生增员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请各单位对毕业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