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30116金沙js9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 >> 正文

2、201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了解毕业生党员就业信息,准确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要求毕业生党员主动联系就业单位党组织,落实接转单位党组织名称(即介绍信抬头)。各单位要在此基础上,根据《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附件2)进一步修改确定。请不要遗漏任何一名毕业生党员信息,党费统一交到6月份。《采集表》按省内转出和省外转出分别填写6月13日前发至组织科邮箱(zzk@sdu.edu.cn)。党委组织部统一打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要求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在有效期内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如所去单位变动或介绍信有误,党员应持原介绍信及时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因客观原因超出有效期未能办理转接手续的,须持原基层党委开具的书面证明和原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因个人原因介绍信开出时间超过半年未能转接的,一般不再换开介绍信。

三、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回执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接收。10月底,各单位梳理介绍信回执情况,并及时与没有寄回回执的党员联系,催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12月底,各单位将介绍信回执整理好后交组织部存档。

四、请各单位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和移交登记工作。若未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丢失有关材料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请各单位党内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按照《山东大学党员党组织信息库指标解释》(附件3),及时做好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维护毕业生党员减少情况信息集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党员减少的类型。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2.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

3.山东大学党员党组织信息库指标解释

党委组织部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