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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经济研究中心关于调剂生的调剂方案及原则

发布日期:2005-04-04   作者:awei    浏览次数:

2005年经济研究中心关于调剂生的调剂方案及原则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的成绩应高于报考学科专业的我校及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并且不低于经济研究中心录取一志愿考生的最低要求。

(2)申请调剂的考生毕业学校、报考学校应为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且毕业、报考学科专业应为该校优势学科专业。如果是财经类重点院校,或者分数非常高的考生,可以酌情录取。

(3)同等条件下,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4)只接受校外调剂。

(5)不接受跨专业调剂(即: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经济学相关专业)。

(6)实行差额录取原则。

复试安排:

4月8日调剂生到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地点:办公楼400),并办理相关转档手续。

4月9日上午外语复试。地点:学校统一安排,资格审查时告知。注意:考试有听力,需要自备耳机,没有带耳机的同学可以去学校电教楼租用。

4月10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复试。科目为西方经济学(包括宏观和微观)。地点:经管楼701教室。

下午2:30――5:30,面试及英语口语面试。地点:经管楼521室。届时请携带个人有关的信息介绍。

经济研究中心

20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