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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年1-2月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和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2015年1-2月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已交付银行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发放2012级、2013级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省府委培、自筹经费,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5年1-2月份“助研”奖学金。

2.发放根据导师意见,由导师为部分研究生提供的“助研”补助(发放名单出现重复者)。

3.根据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发放2011级博士研究生第四学年2015年1-2月份“助研”奖学金学校支付部分,导师支付部分由导师自行发放。

4.发放2013级法学院政法干警法律硕士班研究生2015年1-2月份生活补助。

5.发放2014级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5年1-2月份助学金中的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部分。

6.发放2014级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5年1-2月份助学金。

7.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研究生不发放“助研”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年终结转、建立新账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月15日。此次“助研”奖学金和助学金预计将于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后发放到各研究生中国银行存折/卡,请相关研究生注意按时持中国银行存折到中行营业网点查收。

咨询电话:65785。

特别提示: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所发放中国银行存折/银行卡必须保持完整,如有丢失请立刻至中国银行历城支行补办,查询奖学金到账情况请直接打印存折;

因中行奖学金发放系统原因,习惯刷卡消费的研究生刷卡一定数次之后,务必请持存折至中国银行打印,防止奖学金因存折满溢无法按时到帐。

附件:2015年1-2月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