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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3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及党总支: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营造适宜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评审原则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校长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和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审。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3.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坚持突出创新、保证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山东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培养单位成立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批。

3.其他各项奖学金,由各培养单位成立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评审要求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省府委培的全日制(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外,其他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4.科研成果界定:

(1)申请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均不允许重复使用(校长奖学金除外);

(2)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3)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4)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每篇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

5.申请校长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第三至五年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可分别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

(2)必须获得同一培养阶段(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优”;

(4)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者,单科成绩可放宽为不低于70分。

(5)科研成果必须正式公开发表 (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第一单位必须是山东大学,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

(6)科研成果必须经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审核后方可用于奖学金申请;

若所有成果均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不允许参与校长奖学金评比,放弃名额由评审委员会在学部评审时统一进行调整。

6.提前通过英语考试的研究生,英语成绩不受限制。

7.优秀研究生干部按照《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山大学字〔2014〕25号)要求进行评选,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同时获得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

8.光华奖学金适当优先考虑少数民族研究生,对成绩和科研成果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五.评审工作安排

1.校长奖学金具体材料报送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国家奖学金

(1)各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原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等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山东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2)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培养单位通知拟获奖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山东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

(3)10月17日(星期五)中午11:30前,各培养单位将《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3),拟获奖研究生的《山东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39房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者名单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相关研究生《山东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经学校审核盖章,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放入相关研究生人事档案。

注: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有参评资格博士生共21人,各单位可推荐一人参与一个名额的国家奖学金评审。

3.其他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各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其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原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山东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评审,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2)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获奖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山东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并由各培养单位录入推荐排序,系统将自动生成《山东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

(3)10月17日(星期五)中午11:30前,各培养单位将《山东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获奖研究生《山东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39房间)审核盖章后,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放入相关研究生人事档案。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正透明,确保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作为山东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报审核菜单将在奖学金系统工作会结束后开放。

咨询电话:65785。

附件:

1.山东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基本条件

2.《山东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基层单位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