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30116金沙js9 >> 通知公告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1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现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转发如下,请点击http://www.npopss-cn.gov.cn/n/2015/0107/c219469-26340683.html,有意申报者请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8)同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1)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每年集中评审两次。3月15日前申报的,将在4月进行评审;之后至9月15日之前申报的,将在10月进行评审。

提交材料:(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014年12月修订)一式4份;(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3)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学校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

联系人:宋沁潞 电话:64802 报送地址:明德楼B4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5年8月20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014年12月修订)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