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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1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和《山东大学科研创新体制机制专项改革方案》(人文社会科学),大力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促进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队伍发展和一流学科建设,按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青年团队项目以项目建设为纽带,以传承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色与传统、凝练重大研究项目、活跃学术氛围、培养青年才俊、提升研究质量和学术创新能力、打造传承有序的“山大学派”为目的。

二、资助金额

    青年团队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团队项目资助经费25万元左右,具体视青年团队项目规模和研究任务确定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青年团队项目召集人条件

    1、青年团队项目召集人为我校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治学严谨,学风优良,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研究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能够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青年团队项目召集人有意向申报国家级重大项目,并在青年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内积极组织论证和申报。

    3、每位青年团队项目召集人只能牵头组建1个青年团队项目。

(二)青年团队项目负责人条件

    1、青年团队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教师,40周岁以下(最大不超过45周岁);具有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2、每位青年团队项目负责人只能参加一个青年团队项目。

    3、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在召集人的指导下,以问题为导向,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

    2、召集人与项目负责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项目的指导与研究工作。

    3、凡在研究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四、申报材料

    1、请申报者填写《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青年团队专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青年团队专项)申报一览表》(附件2),于2017110前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2、报送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B421

  联系人:周琳 王涛 电话:88364584 88365520

    e-mailskc@sdu.edu.cn

 

附件:

    1青年团队项目申请书

    2青年团队项目申报一览表

    3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项目实施方案(2016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