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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交叉学科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7   作者:    浏览次数:

    交叉学科培育项目重点资助我校具有交叉学科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开展处于科学前沿水平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和我校发展方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集成研究,促进新思想、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在不同学科间的相互发展与应用,以发现新的科技增长点。为申报国家“973”“863”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奠定基础。

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现公布评审后的交叉学科培育项目申报指南,有关项目申请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实行双课题负责人制度,申请者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交叉双方负责人年龄均在45岁以下(包含45岁,19711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者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项目必须跨两个一级学科和两个部门,双方具有明确的研究设想和研究思路,具备学科交叉基础,研究领域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二)同一申报者每年仅限申报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自然科学类专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一类专项。

      ()有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自然科学专项在研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含人事部的人才引进与培养项目。作为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参与者,参加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四)每个项目拟安排经费3040万元左右,资助年限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1-201812

   (五)根据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等。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414日。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zzcx@sdu.edu.cn,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附件2)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平台与成果办公室(明德楼B413),联系人及电话:刘全芬, 88369528

   (七)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汇总后将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zzcx@sdu.edu.cn

 

附件1: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交叉学科培育)申报指南

附件2: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交叉学科培育)申请书

附件3: 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交叉学科培育)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