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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31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2015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各单位接通知后,填写补充完善《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仅限本单位)的纸介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同时送交至人事部师资科。为方便各单位组织导师填报,现将2014年的《申请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指导教师情况及课题名称汇总表》(附件1)发下去,可在此表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然后再重新形成新的《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注:由于2014年的《申请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指导教师情况及课题名称汇总表》是全校范围的,各单位只需参考本单位的,其他单位的可删去)。

四、《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填报要求: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2、3)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

附件一、山东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导师课题汇总表

附件二、2011年3月更新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仅一级学科)

附件三、2005年12月更新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