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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9-18   作者:    浏览次数:

山东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和本科直博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15 点击次数:12572

山东大学各招生专业(教育部规定的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并在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

一、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项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时提交复试学院(中心、所)即可。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须于9月28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选报我校相关院系、专业。网上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2.我校相关学院(中心、所)将根据申请者整体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上进行确认复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与办法

推免生复试内容与复试办法由我校各学院(中心、所)自行确定,推免生可在9月20日后到各相关学院(中心、所)网站查询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2.校内(含威海校区)推免生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9月20-27日。具体时间以我校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跨学院(中心、所)申请的推免生,须自行与所申请学院(中心、所)联系。

(2)经学院(中心、所)同意,校外推免生也可在此时间段内复试。

(3)体检:9月25日上午8:00—10:00前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3.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9月28日-10月1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

2.体检:推免生须根据各学院(中心、所)的安排在每日(周六、周日除外,国庆节前对校外推免生复试的体检安排在9月28日上午9:00前)上午9:00前到所在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拟录取的推免生将由报考学院(中心、所)通过系统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直博生

1.我校理、工、医各博士生学术型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生均可申请。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中心、所)当年博士生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条件、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由各学院(中心、所)自行确定。

2.申请我校直博生的推免生须按上述推免生要求参加网上报名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中心、所)提出直博申请,通过学院(中心、所)复试后,按直博生进行录取。达不到直博生录取要求的,经学院(中心、所)同意,可按硕士生录取。

七、奖励

为鼓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勤于科研,勇于创新,我校设有“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每生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

八、其他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对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附: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基金”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