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30116金沙js9 >> 人才培养 >> 就业资讯 >> 正文

关于组织研究生申报实习实践项目(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山东大学扎根齐鲁大地,“服务地方,服务山东”的发展战略要求,学校计划2019年度继续开展“政府—企业—学校”联合模式研究生实习实践,大力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学校经与济南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济南市科技局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科创中心)协商,以科创中心汇总企业人才需求、企业依托研发项目或课题提出具体条件、学校选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入企业实习实践的方式,深度推进校企合作。鼓励有关单位和研究生导师积极了解并参与此项工作,通过选派研究生参与企业项目研发,促进研究生学以致用,逐步建立与企业的科研合作关系,强化学术研究与成果转化,落实服务山东战略。

为确保研究生在外实习实践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对接收研究生的企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科创中心、企业、学校、研究生本着公平、自愿、诚信原则开展此次联合实习实践工作;

二、研究生个人、导师、学院、企业应签署实习实践协议,明确企业在接收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提供安全、科研、生活等必要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购买保险、提供食宿、福利补贴等,同时明确签署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科创中心在承诺严格审核企业资质、监督企业落实有关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督促企业为研究生提供完成项目必需的工具、资料及人员协助和指导基础上,还会每年提供一定数额专项经费以支持此项工作,用以奖励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研究生个人和工作人员。

现将2019年度科创中心汇总的企业需求表发给有关培养单位(附件一),请各单位向研究生和导师宣传此项工作,组织研究生申报应聘实习实践项目(岗位)。有意向的研究生和导师可提前联系企业了解情况或实地考察,也可参考附件四中有关项目(岗位)需求简介。实习实践时间与教学过程、培养环节等存在冲突的研究生不予选派。经导师同意后,研究生需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二)和申报汇总表(附件三),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

各单位汇总后,于515日前报送纸质附件二、三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B301,发送电子版附件三到pyb@sdu.edu.cn

为便于研究生在实习实践申报和开展过程中,随时咨询政策、反馈问题,及时接收通知,所有申报人员应加入QQ群“山大研究生实践-2019”(群号991353238,验证消息填写“学号姓名”)。申报结束后,科创中心和学校的通知都将在QQ群中发布。

联系人:李栋69977

研究生院  

2019424




【阅读量:219】